要求最大程度降低環(huán)境噪聲污染,以確保人的健康和舒適度。為此,對交通噪聲實施調控,并要求對不符合地區(qū)通過噪聲指標要求的車型,不給予型式批準或不得上市。編制國際測試方法,以盡可能模擬真實行車條件;調低全球各地的噪聲級限制;明顯重視車輛開發(fā)和生產車輛的堅固性。通過噪聲的測量需要專用試車跑道、大的室內噪聲、振動和聲振粗糙度(NVH)底盤測功機試驗間及產生可比測量結果的高性能測試設備等專用設施。開始驗證測試前,要對最重要的噪聲源(發(fā)動機和進氣/排氣系統、輪胎噪聲)進行充分分析,預測總的噪聲水平。
另一方面,電動車輛發(fā)出的聲音對于城區(qū)而言可能太小,這對過去習慣于通過聽聲判斷來車的行人或視力受損的人會構成危險。正在引入車輛聲報警系統(AVAS)相關的新法規(guī),這些法規(guī)必須予以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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