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在寧德的技術(shù)研討會上,有寧德時代的工程人員提出了一個問題:電池包氣密性測試和實際浸水測試的可靠度問題。
這其實是側(cè)面地對近期雨水天氣電動汽車涉水行駛安全問題的一個擔憂。
先看下對于電動汽車浸水當前的主要研究和發(fā)現(xiàn)。
電動汽車浸水的場景
借用功能安全評估風險的方法,任何一個安全問題,都需要明確其可能的使用場景,和問題出現(xiàn)的概率。對于電動汽車涉水,相對確定的使用場景包括:
- 洗車時可能的高壓水槍沖洗等;
- 雨水天氣涉水行駛;
- 暴雨/洪水天氣車輛曝露在(深水中)等
電池包浸水失效的后果
首先,對于人員來說,一般不會有觸電的風險,地面和水的電阻值會很大(大于1MΩ),即使在漏電的情況下,通過人體的電流也會小于人體的安全電流(一般直流10mA)。
所以,風險主要集中在可能導(dǎo)致電池包電氣安全性能衰減、起火爆炸方面;而相對嚴重的場景又存在于暴雨/洪水的浸泡中。通常來講,電動汽車水浸泡,電池包密封不被破壞的話,有可能會導(dǎo)致絕緣阻抗的降低,這個影響不一定是即刻的,也可能是多次歷經(jīng)浸水、涉水的過程,總之是外界非正常環(huán)境加速了電池包電氣性能的衰退。
絕緣阻值降低到一定的程度會引起整車的絕緣報警,如果恰好車輛處于停止狀態(tài),那么再次啟動時,將無法啟動;如果正處于行駛過程中,那么可能會進行限功率,并泊停下來;如果正處于充電狀態(tài),則可能會中斷充電。
如果電池包密封得到破壞,同樣也會引起安全報警,嚴重的還有導(dǎo)致高壓短路,引發(fā)起火,爆炸;或是低壓線路短路,造成冒煙,起火。
從實際的案例來看,2016年7月南京2輛大巴在浸水中火爆炸;2018年9月,深圳一輛電動乘用車在暴雨中行駛時發(fā)生起火事件;2012年美國FISKER電動汽車在颶風過后,浸泡海水后引起火(起火原因在12V電源)。
對于整車測試,TUV曾做過一系列的海水浸泡對比測試(浸水2小時后,觀察28天),《Seawater Immersion Testing of xEVs》,利用不同的車輛,不同的氣侯,不同的電池包氣密狀態(tài)來進行對比。所有氣密性不好的車輛在浸水后其電氣性能(電壓、絕緣)在1個小時左右就嚴重衰退,氣密性好的電池包電氣性能也有所衰減,但很慢。發(fā)生起火的車輛原因在報告中沒有給出。
這個系列的測試,非常好地證明了電動汽車在歷經(jīng)雨水/浸泡后可能出現(xiàn)的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電氣性能的衰退;一是起火爆炸的安全事故。
對于電池包測試,從中汽研與寧德時代的測試結(jié)果:
可以看出,氣密性直接關(guān)系到電池包的安全(氣密性的失效將導(dǎo)致高低壓短路,進而引起起火爆炸),應(yīng)該對電池包氣密性提供相應(yīng)的設(shè)計要求。特斯拉對于這點也持有相同的觀點。
“Agreethat the goal should not be to prove tolerance to saltwater ingress, but ratherprove proper sealing performance-Tesla.”
部分測試如下:
無上蓋測試;浸海水19秒后,高壓回路短路,起火爆炸。
無上蓋測試;浸海水13分鐘24秒后,高壓短路,起火爆炸。

無上蓋;浸淡水,浸水期間無明顯異??吹剑坏蛪夯芈范搪贰?/div>
模組;浸淡水,2.5小時后低壓回路短路,低壓線燒融冒煙。
從韓國進行的測試來看,先前進行的失敗原因主要集中在絕緣失效進而導(dǎo)致短路,其結(jié)果匯總?cè)缦拢?/div>
回頭再來看文章開始的問題,該問題的實質(zhì)是:氣密防水(IP67等級以上)是電池包必需要滿足的一個安全特性,應(yīng)該通過實際的浸水試驗來驗證其是否滿足,但浸水屬于破壞性測試,不能對所有的產(chǎn)品進行下線測試。因此,采取了非破壞性的氣密性檢測方法,通過對“氣密”的檢測來間接驗證防水性。
然而,這種間接的方案有時并不具有完全的一致性,即可能氣密性過了,但實際上過不了浸水測試。此外,電池包出貨后,經(jīng)過運輸,卸載,再整車裝配等環(huán)節(jié)才正式投入使用,整車廠下線測試也需要進行氣密性檢測。最后,在整車運行了一段時間維保時,或排查故障原因時,也會進行氣密性檢測。因此,一個有效便捷的氣密性檢測十分必要。
氣密性的基本測試思路:
(1)用工裝將電池包的所有外接接口密封(平衡閥除外)
(2)將測試接頭安裝到平衡閥合適的位置,擰緊,再連接氣管
(3)利用氣密性測試設(shè)備進行測試
(4)根據(jù)測試參數(shù)的變化,判斷氣密性是否OK
(5)確認OK后,復(fù)原平衡閥位置。
整個過程最為重要的是5個參數(shù),即,充氣氣壓、充氣時間;穩(wěn)壓氣壓、穩(wěn)壓時間;泄漏率(如小于100Pa,泄漏時間)。
然而,即使有一種氣密性方法可以百分百能與實際浸水測試結(jié)果保持一致,在后期,在電池包隨著車輛經(jīng)歷了機械應(yīng)力,熱應(yīng)力,以及化學(xué)腐蝕等綜合因素作用下,其氣密性是否可以在規(guī)定年限內(nèi)仍滿足要求,也是尚不能論證的。所以,對氣密性的測試往往在振動測試之后,這樣可以利用綜合測試的加速試驗效果,將原來靜態(tài)氣密性輔以動態(tài)來間接表征,還是缺少科學(xué)的論證支撐,而且也無法做到全檢。
氣密性將在兩個階段對后期整車浸水產(chǎn)生風險:一是當前下線氣密性測試無法完全保證與實際浸水效果一致,也就是說有不符合要求的PACK流出;二是氣密性的可靠性尚無法給出,在經(jīng)歷一段時間后,將出現(xiàn)不同數(shù)量和程度的氣密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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